公告详情 医疗 发布于 2025-03-17 报名已截止

【招聘公告】河口县人民医院2025年第一批见习岗位人员招录公告

河口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工作地点位于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招聘对象为16-24岁、具有云南省户籍的失业青年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求已毕业并取得毕业证(2025年应届生可凭学校证明报名)。用工方式为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限12个月,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2000元(含政府补贴),并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表现优秀者可优先录用为编外聘用人员。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在河口县人民医院3号楼407室,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证明、《报名表》等材料。面试于2025年4月1日9:00在3号楼324室举行。本次招聘不占用事业编制,属政策性见习岗位。

单位类型
医院
单位地址
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
发布日期
2025-03-17
报名开始
2025-03-31
报名截止
2025-03-31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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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4号)相关文件精神,河口县人民医院结合工作实际,公开招录见习岗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招录对象及岗位
招录见习岗位11名,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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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工方式
与河口县人民医院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为12个月。
四、薪酬福利待遇
每月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2000元(含政府见习补贴资金),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通过考察、考核、个别面试、公开招聘等方式优先招录为医院编外聘用人员。
五、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及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未参加过见习,未在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进行过就业见习生申请;
5.未与其他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
6.已毕业且取得毕业证(2025年应届生可凭学校证明报名);
7.未参加过职工社会保险,未注册登记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等;
8.年龄在16-24岁,具有云南省户籍的失业青年;
9.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员;
2.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资格审核及面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河口县人民医院3号楼407室;报名时需带齐下述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最高学历)或学校证明及资格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河口县青年就业见习报名表》。
报名时间:自2025年3月31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核
报名现场即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供材料是否完整。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环节中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确定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由人事科通知报名成功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本次招聘根据不同岗位采取结构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再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根据面试人员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进入后续招聘程序,如面试成绩相同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面试时间:2025年4月1日 09:00;
面试地点:河口县人民医院3号楼324室
七、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录用人数等额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根据不同工作岗位性质确定,体检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可有一次复检的机会。
八、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签订《河口县青年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间如有人员变动的,医院可根据需求在面试人员中进行递补招录。
十、递补录用
出现以下情况造成招录岗位空缺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为资格审核和体检人选并履行后续工作程序:
1.考生因体检不符合要求或其他原因不予录用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的;
4.出现资格审核不通过造成招录岗位空缺的。
本公告由河口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3567059。

附件:河口县青年就业见习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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