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医疗 发布于 2025-09-11 报名已截止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2025年面向残疾人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为综合管理岗停车场收费员。要求应聘者年龄18-35周岁,具有中专或高中学历及以上,持有有效残疾人证(肢体残疾二级至四级),并于2025年9月23日前核发。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至23日,现场报名地点在景洪市嘎兰南路4号医院5号楼12层人事科。通过资格审核后,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操作考试形式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管理。本次招聘仅限残疾人定向报考,旨在落实国家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单位类型
医院
单位地址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嘎兰南路4号
发布日期
2025-09-11
报名开始
2025-09-22
报名截止
2025-09-23

公告正文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2025面向残疾人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国办发〔202523号)及相关政策要求,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本次面向残疾人招聘2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综合管理岗:停车场收费员,2(详见附件1

、资格条件

(一)对象和范围:

年龄18-35周岁(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2025923923中专获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截至2025923(含)前核发)的人员。

因工作内容限制,本岗位仅限肢体残疾且残疾等级为二级至四级的人员(侏儒症除外)报考。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心强;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约定服务期未满或仍处在聘用中的按规定落实就业岗位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5.在以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92220259238:00-12:0014:30-18:00

报名地点:景洪市嘎兰南路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5号楼12层人事科12-412-8办公室。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三)联系方式

人事科0691-2139022

邮箱:bnzyyrsk@163.com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习成绩单2025应届毕业生)经学校验印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5应届毕业生)、相关资格证书、获得奖励表彰证明材料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承诺书(考生须承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附件2

资格审核时须携带公告涉及的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现场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并由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公众号转载。

现场报名 

招聘工作组成员负责,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开展。

)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招聘工作组成员负责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核通过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操作考试的方式进行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和岗位工作需求,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岗位匹配、实践操作、就业意愿及稳定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考核采取量化评分。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根据考生是否达到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进入复试的条件区分,达到比例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比例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

半结构化面试和操作考试分数占比分别为:面试50%、操作考试50%

综合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则根据第三位小数进行排名综合考核成绩完全相同者,以操作考试成绩排名为准。

(五)综合考核成绩公告

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并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综合考核成绩公告。医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

由医院负责组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国办发〔20252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在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医院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指定复检医院,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复检。复检原则上应当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出现因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1次。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有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考察出现因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形,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1次。

)讨论确定拟用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人员,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影响用问题的人员,医院人事科办理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1.对反映用对象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用,待查清事实后再决定是否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用的,按规定办理用手续。

2.用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对有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取消其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其他要求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医院对录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核。试用期满,按照医院《新录用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坚持回避制度,涉及履职规避情形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回避。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1.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 2025年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

  2.承诺书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

                             2025910


附件1: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2025年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2:承诺书.pdf



本文信息来源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由上岸Claw 聚合整理,具体信息请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