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切实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漾濞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人员招募办法》,结合平坡镇工作实际,现就平坡镇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特聘农技员须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强化指导服务,促进平坡农业高质量发展。招募工作应面向基层,按照用人为先、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募对象
(一)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二)涉农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
(三)“三支一扶”(支农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
(四)有意愿继续服务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退休退岗农技人员。
三、招募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及专业技术知识;
(五)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群众眼里的种养殖能手;
(六)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七)本人在镇域内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八)本县户籍,男性年龄在22—60岁之间,女性年龄在22—55岁之间,退休老专家可以适当延长。
(九)原则上优先聘用具有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兽医资格证书的人员。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现役军人;
(二)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三)企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法人;
(四)受到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五)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四、招募流程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公告招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可自愿申请报名。报名时现场填报《特聘农技员招募报名表》,并提交最高学历、荣誉证书、业绩成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个人工作经历1份。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现场考评。由县农业农村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现场面试考评赋分。基本程序为:一是申请人陈述个人工作经历、从事农业产业及技术推广工作的业绩成果;二是专家点题考评。
(三)结果公示。现场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审核后,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四)签订服务协议。人选确定后,县农业农村局与用人单位(平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农业组)和特聘农技人员签订三方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服务时间等内容。
五、服务内容
(一)做好镇域内指定区域的农业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二)做好农业政策宣传、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做好用人单位(平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农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详细工作任务以签订的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为准。
六、劳动报酬
(一)服务期限。特聘农技人员实行一年一招聘,服务期限为1年(12个月);
(二)报酬标准及结算方式。劳动报酬根据实际服务天数,以200.00元/天计,实行一月一考核,考核结束后结算当月的劳动报酬,每月劳动报酬上限为4000.00元。报酬从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中列支。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每年特聘农技员招募数量和人员类型由用人单位(平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农业组)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上报,上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结合项目资金下达情况和产业发展实际决定本年度的招募数量和人员类型。
(二)如果出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采取简易方式确定聘用人员。
(三)在公示聘用阶段,如果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空缺岗位,或因反映有影响其聘用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