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公益性岗位 发布于 2026-06-11 报名已截止

彭州市丽春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彭州市丽春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5名。招聘岗位包括:花草村治安维护员1名、元义村保洁员2名、元义村治安维护员1名、景林村保洁员1名。招聘对象须持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聘用期限3年,待遇不低于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报名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6月17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各用人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报名,面试时间为6月18日。

来源单位
彭州市人民政府
单位类型
党政机关
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发布日期
2026-06-11
报名开始
2026-06-11
报名截止
2026-06-17

公告正文

                     彭州市丽春镇人民政府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彭州市丽春镇部分村(社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用人单位(村社区)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岗位个数(个)

花草村

保安

治安维护员

1

元义村

保洁

保洁员

2

元义村

保安

治安维护员

1

景林村

保洁

保洁员

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二)持就业创业证且为“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已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的; 3.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工作职责 保洁员: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负责环卫工具的摆放及整理;严格按照各项保洁要求作业;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安维护员:执行社会治安相关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协助社区开展辖区治安综合治理,在辖区巡逻并对重点区域(如学校)站岗值守,重大事件立即上报并协助做好治安防控和纠纷调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3年。 (二)待遇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并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各1份。 联系人:花草村:尹晓丽;联系电话:15928165332 元义村:余娅;联系电话:13908004878 景林村:安洪霞;联系电话:13880144397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7日(五个工作日)。面试时间:2026年6月18日。 报名及面试地点:各用人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彭州市丽春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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