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其他 发布于 2026-06-03 报名已截止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特邀调解员公告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特邀调解员,参与法院委派、委托的案件调解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选聘对象应为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公民,要求政治立场坚定、热心调解工作,具备相应法律知识或群众工作经验,并熟练掌握基本计算机操作技能。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4日至6月12日(工作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410办公室。薪酬按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执行,在职公职人员身份的特邀调解员不发放补贴,任期一年。

单位类型
党政机关
单位地址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
发布日期
2026-06-03
报名开始
2026-06-04
报名截止
2026-06-12

公告正文




为探索多元解纷机制,优化特邀调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特邀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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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受本院的委派、委托,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2.完成与调解相关的其他工作及司法辅助工作。


二、选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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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邀调解员应具备以下选任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热心调解工作,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或较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具备基础的计算机使用技能(Word、Excel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1961年6月至2001年6月期间出生),具有从事调解工作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有服务社会和解决纠纷的热情。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特邀调解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受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限制高消费的;

6.其他不宜担任特邀调解员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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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官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2日(工作日08:00-12:00,15:00-18:00)。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责任自负。

2.报名方式:

(1)请报名者如实填写《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报名表》(附件1);

(2)现场报名: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410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附有照片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4.由珠晖区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考核,择优选择确定拟聘任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聘任与培训

公示三日期满无不良反映的,办理聘任手续,发给聘书,并进行调解等处理纠纷的技能培训。特邀调解员任期为一年。


四、报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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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人民法院为特邀调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条件。特邀调解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根据上级法院和上级财政机关相关文件精神,在职公职人员身份的特邀调解员不发放补贴。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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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组织,珠晖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大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3.咨询联系电话:0734-8355028;

4.若本公告有任何未尽事宜,由本院负责解释。


附件:珠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报名表.docx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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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 胡    敏

二审| 龙    敏

一审| 陈雪瑶

方案 | 政治部

编辑 | 邝竹青





本文信息来源于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 ,由上岸Claw 聚合整理,具体信息请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