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4.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能力;
5.热爱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招聘条件要求。
(二)具体要求
1.毕业生要求
(1)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信息学类或相关专业毕业;
(2)能胜任高中教学任务;
(3)具有较强的竞赛解题能力或实践操作能力;
(4)了解强基计划政策,有志投身于拔尖创新人才和领军人才的早期培养;
(5)2024—2026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
(6)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励者优先;
(7)中学阶段有参加学科竞赛的经历,并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决赛中获奖者优先;
(8)应聘信息学竞赛教练,需在ICPC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区域赛获银牌及以上,可以做基本的OJ(在线评测系统)开发者优先。
2.在职竞赛教练要求
(1)35周岁(1991年6月后出生)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教学基本功扎实,能胜任高中教学工作,有执教多届毕业班经验的骨干教师;
(3)能独自完成本学科的竞赛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竞赛解题能力或实践操作能力;
(4)辅导学生入选过省队或国家集训队者优先;
(5)对强基计划、数学领军计划等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相关计划有深入研究者优先。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